为贯彻落实《湖南工商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校教字〔2026〕1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补充规定。切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阳光透明,择优录取: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统一考核标准,严格择优选拔。
2.尊重意愿,双向互选: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发展及意愿,实行“学生自主申请、学院考核接收”的双向选择机制。
3.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在学校教学资源承载范围内,科学调控转专业规模与节奏,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4.强化引导,规范管理:加强学业规划指导,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学生平稳过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与决策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职责:审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审核各专业接收计划;统筹面试考核工作安排;审定拟录取名单;裁决转专业工作中的重大争议事项。
(2)教学副院长职责:负责转专业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考核过程中的教学资源配置问题,对考核成绩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负责。
(3)系部职责:各系室负责人配合做好专业咨询及专业适配性评估工作。
(4)纪检监察:学院纪检委员对转专业全流程进行监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与申诉,对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5)秘书职责:负责政策解读、材料收集、信息发布、成绩汇总及档案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转入实施细则
(1)转出条件:学院转出学生条件与学校相关规定相同。
(2)转入条件:转入本学院学生的基本条件按学校规定执行。学院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转入学生分专业进行考核,在各专业能够转入的学生人数限额内,按考核总分从高到低顺次确认转入资格。
(3)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比例进行核算,其中,第一学期按专业规模的15%确定接收计划数,第二学期按专业规模的10%确定接收计划数,第三学期按专业规模的5%确定接收计划数。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慧管理卓越班)的转入仅限于第一学年,学院根据卓越班流出学生数确定接收计划数。
(4)针对第一学期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考核方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特殊类型控制线)*0.5+面试(总分100分)*0.5。针对第二、三学期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考核方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5*0.5)+面试(总分100分)*0.5。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转入。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考官不少于3人,面试分数为三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
(5)提交材料:对于申请转入计算机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的学生(主要是针对大一的学生),转入学生需明确转入专业意愿,明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若学生不接受在计算机类专业内部调剂,则只需要填写第一志愿,转入后的学生将不再参加计算机类第二个学期的专业分流。对于非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则需要明确填写转入专业意愿。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向学院业务办提交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签字盖章的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应在申请表上留详细联系方式、提供学业成绩单或高考成绩、以及其他与转入专业相关的材料。
(6)转入考核排名:对于申请转入计算机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的学生,根据学生转入计算机类的第一志愿,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顺次确定转入学生。若学生志愿调剂到计算机类的第二志愿,在该专业还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可以顺次进行补充,但原则上不超过前述当批次第3条规定的接收计划数。对于非大类转专业的学生,根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顺次确定转入学生(考核总分相同的,以学生成绩单加权平均学分绩优先,仍相同的,以学分最高的课程成绩高的优先,依次类推)。
(7)若有学生确定放弃转入资格的,其名额不再递补。
(8)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工作流程按学校规定,具体时间以学院业务办统一发布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10)本工作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
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pdf
湖南工商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6.5.27


